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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孙子诶,这是我看过的篇目最长的书。装在我那个看似高端却无亲切感的Q9里,每每夜不能寐,魑魅魍魉在我周围时,我就跟抓怒江里那根绳子似的抓住手机,读啊读,终于把这八百多页啃完。

        对于战争,虐杀,死亡等体裁,我一向非常怯懦,所以像《南京,南京》这样的电影,能拖则拖。有时候还跑去看小清新找安慰。看《团长》书的契机仅仅在于电视里看到的那点零碎,那点神经质的磨叽让我印象深刻。书其实读得浑浑噩噩,因为有的地方真的太磨叽。一群时时刻刻闻着尸臭,把手指扣在扳机上再也直不回来的人还能多要求他们什么。

        郝兽医在被炸死之前,反反复复地说:我是伤心死的。

        他们都是伤心死的。命在,魂丢了。魂找着了,命没了。那最后活下来的孟烦了,总是能看到死人。他的心一次次碎掉,捡起来,拼好了,然后重新再来。不知道这是不是对他那张阴损的嘴的惩罚。老天没给孟烦了一枪崩了自己的机会,而是让阿译听着那曲《葬心》而死。他只能带着所有人的伤心,把故事写下来。

        我不想与你们分开,即使是一起去死。因为我们这些被唤作炮灰的人,早已经跟那炮灰尘埃一般融在一起。虽然伤心太痛苦,但至少还常常能看到你们。伤心之时,也是想念之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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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百变小红帽》这本书算是最近鲜少带来阅读快感的非小说作品了,虽然史料众多,读起来总有些囫囵吞枣的味道,总体来说还是趣味性占了上风。回头看看陆智昌先生做的封面,实在要佩服他对书内容和设计感的良好掌握呢。       之于小红帽的故事,我从小无甚好感,大概是里面毛发旺盛的狼和开膛剖肚的情节对于一个孩子来说口味太重。而且小红帽那种无脑的样子太匪夷所思(足见我心智早熟)。
         我阅读的版本即广为人知的德国格林童话。此版的小红帽无疑是个纯洁可爱,被男性力量吞噬和拯救的弱势形象。而事实上,在最原始的《鹅妈妈故事集》中,小红帽的天真中根本不乏淫荡。原作者的用意是为告诫当时的年轻女子要当心分辨眼前之人。小红帽那件标志性的红色斗篷藏匿的不止一个小小的躯体,还有隐约的情欲。
          其实除小红帽外,诸如白雪公主、睡美人之中包含的恋尸癖,长发姑娘中的性爱色彩,灰姑娘中王子的恋足癖都是我们童年阅读中不可能企及之处。一来因为读的大多为格林兄弟的修正版本,二来因为孩子往往只记得美好的部分,不然灰姑娘中的削足部分就足叫人呕吐一天。
          要说这么理解会不会有牵强附会之处,完全是因为作者个人心理阴暗才会写出这么本书?那倒不妨拿来读读看。反正王子只会拿水晶鞋认姑娘脚的大小,他可是连她的脸也没看清楚过。
          有些故事,小时候不相信,长大还是不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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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忆的定义:人脑对经验过的事物的识记、保持、再现或再认。识记即识别和记住事物特点及联系,它的生理基础为大脑皮层形成了相应的暂时神经联系;保持即暂时联系以痕迹的形式留存于脑中;再现或再认则为暂时联系的再活跃。通过识记和保持可积累知识经验。通过再现或再认可恢复过去的知识经验。从现代的信息论和控制论的观点来看,记忆就是人们把在生活和学习中获得的大量信息进行编码加工,输入并储存于大脑里面,在必要的时候再把有关的储存信息提取出来,应用于实践活动的过程。把两者结合起来,可以将记忆的含义表述得更确切一些。所谓记忆,就是人们对经验的识记、保持和应用过程,是对信息的选择、编码、储存和提取过程。

         说起来也是巧合,我在看读完村上春树的《冷酷仙境与世界尽头》之后选择了看{Memento}。为何要另花笔墨,因为两个作品本身的作用已经超过单纯的阅读快感或者情感宣泄。就像很多人在看完{蝴蝶效应}之后明白想要回头去弥补一些错误是没有意义的,弥补也可能带来更大的崩溃。对我来说,他们之间的确因为记忆而有了一丝联系。

         村上的书里写的冷酷仙境其实指的就是未来社会的一种可能,即人脑来思考制造出的电脑,电脑最后却控制了人脑,人脑对此现象束手无策。书中的主人公在被教授植入脑部中继站后,因为系统崩溃,不得不死,或者说进入沉睡状态,留在世界尽头。世界尽头的人没有记忆,所以无欲无求,没有任何争端。他在世界尽头里面记忆逐渐散失,只因有一点残存的心,他选择住在森林,和胃扩张女孩一起生活。

         {Memento}讲得是旧金山保险理赔工作的一名探员Lenny的故事。Lenny只拥有短时记忆,即他说肚子饿,你给他面包吃,他吃完肚子是饱了却会把你给他面包这件事通通忘光。根据记忆的定义,Lenny在受伤后只具有非常短暂的识记能力,而且因为时间持续太短,他不能对此保持或再现。Lenny能够相信的只有他身上的纹身和自己的感官。但纹身的信息再具体,只要出现一点逻辑上的偏差,那么最后出现的结果就会完全不同。Lenny的可怜就在于他具有思考的能力,但永远不能正确思考,所以一再被人利用。(请看海报)

         这本书和这部电影的联系在于,我们往往对于自己的记忆相当自信,通过日记,照片或影片等一系列方式来记录。数年后翻出进行再现,并通过思考得出一个结论。举个例子就是:我手里握有一本日记,写满了对一个老师的怨恨,相册里留了张老师的相片,背后有个指示说他是仇人,杀掉他,然后我就认定他是仇人,去把他杀了。(Lenny就是这样)其实呢,就算老师是仇人,我们也不知道他背后是不是有boss,他是被逼的还是出于自愿。说不定有人在他脑子里塞了个芯片。这么想下去……这个世界根本就是不可知的。

         自信的人们总以为这个世界就是他们认为的那个样子。其实没有什么是确定一定以及肯定的。

         就是这样,你宛如失忆,而你的感官系统却告诉你你还是活在这个世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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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列车上那种与铁轨不断摩擦的声响迫使我彻夜睁眼注视窗外的一切。有不时闪过的孤独行人如同玻璃窗上斑驳的污迹。我掏出纸巾慢慢把它们擦去。黑夜映衬的玻璃上我看到子云。他把左手盖在脸上,好像是在挡住上方微弱的灯光。很难形容那只手传递出来的信息。

    但我想,子云一定也没有睡着。自从亚也离开我们,他与睡眠就好像阻断了关系,整日挂在半梦半醒的状态。

     

    下雨天让人厌恶,更不要说冬日的下雨天。空气湿得可怕,就像周身被一条蛇所缠绕。那种从皮肤到内心的寒冷只会让人不停打颤。

    我竟然选择了这样一个冬日出行。

    只不过比起子云那种似乎被强迫的神情,这种冬日普通的困扰并不算什么。他跟在我身后,提着一只好像重到快要提不起来的旅行袋,毫无生气。

    站牌透着诡异的蓝光,别的乘客一样沉默不语。没有阳光,只有雨。

     

    走往旅馆的一路上,我的头痛愈发严重起来。天只是微微亮,月亮的轮廓甚至还清晰。但就是这种到处飘浮灰色粒子的时刻,光却像集中成一束,将我的眼泪毫无保留地刺激出来。

    噢,哭了?子云回头看看我。

    你这种很呆的问题,我不回答。不知道哪里来的一股子气,我一路横冲直撞朝旅馆而去。途中,大手袋里的茶杯好像磕到了行道树,发出闷闷的声响。对这个茶杯一向喜爱有加,带着它旅行了好多个地方。它的杯面上画了一片粗线条的茶叶,绿色用的恰到好处,墨绿里微微透着点黄。我的手在大手袋里一阵子急掏,掏地脸都发热起来才见到它的踪影。幸好还完整。

    只是。只是那片墨绿里微微透着点黄的茶叶变成了彻底的鲜红色。

    我吓得差点把茶杯摔到地上。大手袋也从肩上滑落,重量把我朝一侧猛拉,差点失去重心,结果狠狠撞在行道树上。

    我的眼睛始终死死看着那片红色。这时子云从后面把我扶起来。他好像也看出了些什么。

    毕竟这个杯子是他当年送给我的毕业礼物。

     

    一直到酒店的房间坐了半个小时,也尚处在惊魂未定的状态。杯子搁在两张床中间的床头柜上。那种鲜红,红得好像要渗出血了。我只是呆呆地看着它,好像能看出什么答案似的。大概这就是灵异,心里忍不住这么想。

    子云在房间里焦躁地走来走去,不时朝杯子看上两眼。

    你说这怎么回事?他揉了揉自己的头发。这是他的习惯性动作,只要一焦躁或者紧张就这么做。

    不知道呢。难道有人和我换了一个?话说也没这么巧的事情。不过也说不定呢,有时候我们就是把事情想得太复杂了。我完全没逻辑地胡乱说了一通。子云怔怔地看着我,像是认真考虑着这些话。

    你这家伙,总能自圆其说。他想了许久竟然也就抛出这么句话。

     

    你这家伙?

    如果有人称自己的恋人为家伙的,估计也就子云了。我们大概从出生起就是恋人,说起来是不是挺劲爆的。因为我们出生在一个院子里,生日也不过差了五天。同学们知道了我们认识这些年数,纷纷表示惊恐。这么多年,我们竟然没腻。照好朋友的话说就是:恐怕连对方不说都知道他穿什么颜色的袜子,一切随便想想都能算出来。

    要说恋爱里的危机,也不是没有过。子云曾经也动过和我分手的念头。他在社团里和一个面容与身材都非常姣好的女生互相看对了眼,女生的同学们也说相当般配。我虽然很快知道了这么件事情,却默默什么都没说。因为爱情这事情,一切哭闹甚至生气都不怎么管用,毕竟作为感觉这东西是没办法的。直到有一天,子云自己跑过来告诉和那女生分手了。我略微有些得意的问他原因,他倒是也没道歉的意思。

    不知道。昨天吃饭的时候,一直看着她。不管面容,姿态包括气质似乎都比你好,但是总觉得奇怪,哪里不对也说不清楚。只觉得心里有个声音说,还是夏树好吧。所以就分手了。

    我听完答案,几乎笑得乐不可支。同学们在旁边看了纷纷摇头,大叹我们是怪人一对。

    就因为这样,我一直坚信和子云不可能分开来,而且是一辈子。但最近出了大事,有个人就那么插到了我们中间,眼看就要把我们分开了。

    这个人也不是什么敌人,而是子云的亲哥哥,亚也。

     

    我们三人一同长大。家和家之间也只隔了一个公用的院子。夏天时,两家常常在公用院子里大喝啤酒,吹着凉风,以为在开篝火晚会。

    他们两兄弟的性格并不同。亚也相当温柔,做事也有条理些,一如他身上的白衬衫,总觉得有清香停留。而子云只能用懒散形容,眼神也常常处在游离阶段。照说,亚也自然更优秀些。我却与子云合拍得不行,常常坐在窗台上听音乐时,对面的他也看着天空出神。也许是因为太亲近,我从没发现亚也对自己的特别感情。

    上个月,亚也在上课时突然晕倒。竟然是突发脑溢血。他在病床上整整一星期昏迷不醒。第八天的半夜,他就那样无声无息地离开了我们。

    曾经不知何谓切肤之痛的我们,那夜却好像消失了一半的灵魂,人生一半的记忆也随之不在。

     

    我和子云从学校请了两个星期的假才稍稍缓过劲来,一点点开始整理起亚也的遗物。整理的过程非同一般的缓慢,并不是因为太多,而是因为太痛苦。触及任何一个他的物件,就好像是说了一夜的话。黑眼圈与眼泪根本就是家常便饭。

    直到一天,子云怔怔地看了我好久。

    怎么啦?

    原来我哥也喜欢你。

     

    大概这就是男生的看法吧。从这句话之后,子云就好像坐着一只旧船,摇摇晃晃慢慢乱离了我。

    觉得抢了哥哥的谁谁谁?

    我对这种看法除了生气,做不出其他任何的反应。

     

    长期没有密封的曲奇饼干终于在一个下雨的早晨被我扔进了垃圾桶。它那个美丽的铁盒在一堆蔬菜瓜果的残渣之中竟然显得格外无情。我也没有抑制住内心的痛苦,在门廊大哭起来。正是六点,天色尚暗之时,妈妈被我从被窝里哭醒了,匆匆披了毛毯跑出来看我。

    一大早的哭个什么劲啊?

    这不难受吗?你说这家伙在想什么呀?幼稚死了!这种时候,不想好好一起渡过难关,却死命觉得对不起哥哥。什么呀……

    妈妈大概是被我一股脑冒出来的怨气给吓到了,也不知道怎么答我的话。

    要不,出去旅行吧?去个陌生的地方。爸爸的声音突然跑了出来,他的表情像是经过深思熟虑,仔细看看,倒有点亚也说话的气质。

    亚也说话的气质,虽是一瞬间冒出的念头,倒也把我吓了一阵。

     

     

    最近承认了自己是浅薄的阅读者,浅薄的作文者(尚且不能称作写作)。这篇东西一样是写到一半就写不下去。生活太平静?平静到无事可写?……